一、《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HJ 9—2022》适用范围是什么?
该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标识符号、著录用文字、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、目录数据库、著录信息源以及著录项目细则,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著录,可用于建立生态环境档案的检索系统。
二、标准中引用了哪些规范性文件?
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或其中的条款:
GB/T3860文献主题标引规则
GB/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
HJ/T7中国档案分类法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
三、什么是生态环境档案?
生态环境档案是指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对国家、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、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。
四、著录标识符号有哪些,分别有什么用途?
著录标识符号及用途如下:
1.“=”:用于并列题名。
2.“:”:置于说明题名文字之前。
3.“;”:用于分隔两个(含)以上责任者项、文件编号、主题词(关键词)项等,也用于题名项、内容提要等项中呈平行关系的词语之间。
4.“+”:用于正本与附件、附件与附件、多种稿本之间的连接。
5.“[]”:置于自拟著录内容两端。
6.“()”:置于解释或补充说明内容的两端,如责任者所属机构名称、责任者真实姓名、责任者职务、中国责任者时代、外国责任者国别及姓名原文等。
7.“?”:用于不能确定的著录内容。
8.“–”:用于承接上下文、起始与终止时间,以及档号构成要素、电子文档号、缩微号各层次之间的连接。
9.“□”:表示一个残缺的、无法辨识的文字,超过三个文字的用三个“□”表示。
五、著录用文字有哪些要求?
1.著录用汉字应当使用规范化的简化汉字,外文与少数民族文字应当依照其文字规则书写。
2.人名、地名、图形、符号应当按原文照实著录,无法照实著录的可改为其他形式的相应内容,并加“[]”标识符号。
3.著录项目中各种编号、代号、时间、数量中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。
六、生态环境档案著录项目包含哪些类别?
1.题名与责任者项:包括案卷题名、文件题名、责任者、机构名称、文件编号。
2.稿本与文种项:包括稿本、文种。
3.利用控制与保管期限项:包括密级、保密期限、公开属性、控制标识、保管期限。
4.时间项:包括日期、起止日期。
5.载体类型及形态项:包括载体类型、总页数(页数)、件数、载体数量、载体单位、载体规格。
6.备注项。
7.标准编号及有关记载项。
8.提要项。
9.排检与编号项:包括分类号、档案馆(室)代号、档号、电子文档号、缩微号、主题词或关键词。
七、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格式分为哪几种?
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格式根据整理单位不同分为两类:
1.以“卷”为单位整理的:分为案卷级目录著录格式与卷内文件级目录著录格式。
2.以“件”为单位整理的:为归档文件目录著录格式。
八、建立目录数据库的一般要求有哪些?
以“卷”为单位整理的档案,应当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、卷内文件级目录数据库;
以“件”为单位整理的档案,应当建立归档文件目录数据库。
为满足生态环境档案管理需要,应当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结构化关系型机读目录数据库,且目录数据库应当具有可扩展性。
九、著录信息源如何确定?
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信息源是被著录的生态环境档案本身,确定依据如下:
案卷级著录信息源主要依据案卷封面、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等。
卷内文件级著录信息源主要依据档案材料的文头、文尾及文件正文等。
归档文件著录信息源主要依据档案材料的内容及形式特征等。
项目类生态环境档案的著录信息源主要依据项目的核心要素、内容及形式特征等。
被著录档案本身信息不足时,可参考其他有关的档案资料。
十、档号的构成和著录有什么规定?
(一)档号构成
以“卷”为单位整理的档案:档号一般包括全宗号、目录号(分类号或项目代号)、案卷号、件号,各组成部分间用“-”连接。
以“件”为单位整理的档案:档号一般包括全宗号、档案门类代码、年度、保管期限、机构(问题)代码、件号,各组成部分间用“-”连接。
(二)著录规定
1.全宗号:为国家综合档案馆赋予立档单位的编号,一般为4位;尚未被赋予全宗号的,著录时应当留出空位。
2.目录号/分类号/项目代号:目录号一般为3位阿拉伯数字;分类号依据HJ/T 7著录;项目代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著录。
3.案卷号:为每一卷档案的流水编号,一般为4位阿拉伯数字。
4.件号:以“卷”为单位整理的,是案卷内每一件文件材料的流水编号,一般为3位阿拉伯数字;以“件”为单位整理的,是每一件档案的流水编号,一般为4位阿拉伯数字。
5.档案门类代码:由档案门类名称的2位汉语拼音首字母组成,如文书档案用“WS”标识。
6.机构(问题)代码:采用3位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标识,如办公室代码“BGS”等;归档文件未按机构(问题)分类的,省略该代码。
7.保管期限代码:“永久”用“Y”、“定期30年”用“D30”、“定期10年”用“D10”标识。